146.致中央统计局 (7月28日) 

  致中央统计局
  
  请工业统计处处长于最短期间将下列情况告诉我:
  
  (1)工业日常统计处收到哪些材料,各种材料多少时间收到一次;
  
  (2)送交材料的大企业有多少;
  
  (3)按时送到的汇报和简报的百分比(哪怕是近似的百分比);
  
  (4)最近几个月内哪些月份的材料是令人满意的;
  
  (5)在多长时间内我能得到仅涉及几个主要工业部门最近情况的最简短的总结;
  
  (6)关于少数特大企业是否有单独材料,如果有,这样的企业有几个,有关这些企业的材料是什么样的。
  
  劳动国防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电话口授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74页